律条疏议_(明)张楷撰_明成化七年(1471)荆门守俞诰重刊本.pdf

AUIBRARY-TAWANROC 立法在平簡明古者以有限 之法治无之情而政清民 化此簡明之效也後世科 萬比倒愈繁吏便其可而 易於舞民難抗避而易犯 者崖非不簡不明之過乎我
藏之私或間有一二同 志者得錄其本在它人则不 能觀而书識也然抄寫年 及經久磨减觀者亦不免 有 以亥為豕以為魚之噗 是西江愈寫宗睿宋君募 其寓本而传之弗廣 寮友孜其美正其像理 錄梓属予識之嗟夫法律 之書繁簡不一汉魏以来或 餠包或因章其名至唐 而始成一代之典其防
甲子江西按察司副使雲間 張鉴識 傳條疏都四明張公楷 丽著剖祈明有治道入 官之初得而之了然無疑 荆門守秀水俞侯得之惜 其傳之弗廣敬捐体重 梓與四方共光其嘉惠方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