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杨氏家谱】_N2163.pdf

宗桐經管田山事務 桂字四號有源 一湘陰沙田圍田除东二房半分外均作七分半 均分止留鋼盆洲田七十五献東二房貂年兄 弟亦人田六献二分地名龍窟塘二處共田入十 一三分俱作八房公业公立开名楊思伯輸納 其田召佃 耕種数收耻義会 一洞洲拾潭洲一之土通族压來未分康熙二十 入年清丈藏長沙新都十甲十西分有祖 九冢十棺安葬洲腦前後左右留二丈培其 餘仍係八房公业、已召细開穆為田每年收租 卷一
一洞堂西園原分授西分万清公公即葬园内其 填横直各餘五尺子孫不得踏外土屋場菌 坳乾隆已未族公山銀概置人桐以義食基址 其餘地公修圍蓄禁竹木以培宗基不肖子 孫私砍伐或畜时牧一經查出族理此 一麻沙洲山二所小山东四大房俱有i墓大 山西四大房及东長房俱有租草共立禁碑永 不進葬 一祖宗浚於万压以上者生葬地必有天啟崇正 順治年間追醒策方為確處若非先年錄而 卷二
莫辫康熙二十入年清丈各房分晰有漢統福未 戴康熙五十五年修開穆公存走馬田十五 石截補漢統分其餘照分均分止存條臺洲铜盆 洲祭田十一石係八房公业日後不得分析汞為 定例 一義石選子弟老成酯謹者二人掌管出人雕 尊長不得强借私借亦不得侵干達者計 掌管人族八同理於掌管人倘有侵欺數石 者亦許察人人洞理除教外 桐堂田族人不得耕種恐因租息不清有傷族 美少勿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