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经_古本_张丘建.pdf

張立建葬經 文物 出版社
等數而用之乃若其通分之法先以其母秉其 半之奇者商之副置其子及其母以少减多求 有餘為分手下法而為分母可約者約以命 是以序列分之本元宣明約通之要法上實 夫學葉者不患秉除之萬難而患通分之 张丘建荠經序 全然後内手母不同者母乎秉子母亦相秉為 之不可約者因以名之允約法高者下之耦 一母諾子共之約之通分而母入者出之则定
以九乘二十一五分之三 张立建經卷上 草日置二十一以分母五乘之内子三得 唐朝奎行太史令上輕車都尉臣李淳风等奉注繹 漢中郡守前司臣甄注經 分母五而一得合所問 唐苇學博士百劉孝豫撰细草 一百八然以九乘之得九百七十二却以 答日一百九十四五分之二 一問得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