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要略一卷》钞本



故 韧言 殺 止 為人 满 而 添 定惟 都故 之崽鼠 有段已寻正权 此其 以必行末律人是條者有 律去近與罪元今为威不 威皆未减重故明者则餘 文同日在名谋加知 逼傷如罪知最有人 殊谋司场密外打此喝先 死重律父心有此多朝若 為一狱不御则故條令後 人论子言 谋之攸事故持本 社子各行不皆不既他重 一今段人惟至以言器同 不引永阻依餘谋陰者 殺人人而于殺之傷 知律密止名人殺課打始 都動而快傷人若人则 有識因問例耳故坐 夫慢殺及秘过夫條自 同罪事 不不既亦計业元 七殺子於失戏例開 之觸應言特不致以谋。
中至鞋 唯之自都比价無 例臨 外人明概而附名 怨 结介期 一 监只存用斟分间 之于官 命览看乎意酌者知 關胸皇 键中人具 而为减當於 不 可 有宽務良内 可免 援抵心厚期有 不以初伴 或其末都其情相服 知徐次上 有意中條仍用罪制 也参司 成可途於不意允條者 真展洞 知病未原需若则 兜且悉 心可故故结罪在方律 當 欲使其其 也比儿都之、有為無观 無上故可 不有即前疑心信正 親 宽下早远 妨生窄遇惟无机條属 滥俱為之 引路抵有輕心总者相 此無批處 彼提都命元四问之则 人二强叙 洋必则谋字然律当條 命恭既迷 明青為自重細無文引 有 之不 所细寻伤玩心甚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