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解一卷》(重刊补註洗冤录集证坿录)

圆时洋 刑洗冤解目錄 補刊 不可妄意猜疑成狱解 是何色目人解 為干連人等全活數命解 故關解 察宜善使不然適足自解 人有三百六十五節解 方骨尾蛆骨解 骨前後條解 横觸骨飯匙骨琵琶骨骨解 雨耳後骨乘枕骨解 羞秘骨解 腰眼骨解
官舍 道光十一年署慈縣事襄平姚氏德豫書于 不合自人豫當拜而受教時更正或 長醫无素好神交望千里書勤攻予之錯 附刊洗冤鲜解自序 日未定稿就正有道當世不乏名宦名幕長相 為近日世所習者作解數十篇不敢自信名 盛世如傷在念之時就一得之愚管見所及 奥未易得其仁恕之心使斯民登仁之域也 解故習刑名者查是非逼儒學理之 有師承故間有同又言近音遠讀者每多 于洗冤錄之後昭哉矣然作者既非一手谷 五年又因安徽增廉奏請发检骨圖格 成為四卷而洗冤錄乃有全書乾隆三十
见尸尚未腐如法相驗云云深得泽及枯骨之 官與相观傷損将尸希親埋葬亦不必拆检也 拆也例云事主被强监殺死苦主自告免 固茫無主矣之白僵條云其痕即見此不必 慎重機骨更有長法美意非了然于心则臨事 骨至惨地不得已而用之若因相驗不不 不知原傷的處而孟浪乎哉 是否服可了然於心矣開命案更安可 所见之人而後可信且後不也必先察 律云依告狀所以防官吏案外之冤温地 方於過身疑似之處為观無難一辨而明 傷的處之不符與之難自足破妍人之胆後 不或情嘘而言不服惟遵洗冤錄專以原 不可機解 刊洗冤錄解人叁不下 于的處哪相符與否所間是否我期所 所所必有原傷致命之由乃於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