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13·全宋文》属于古典文学资料。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全宋文
- 类别
- 古典文学
- 系列
- 《全宋文》13·全宋文
《全宋文》13_全宋文第.一三册 王家文 全 宋 文全宋文目錄 禁創修寺觀宫 禁祖父母父母在别无子息侍飬及刑责細等人出家韶 六 五 高州 開封府見久韶 造中使按察京城民粥 六 七 七 江淮留粟充軍食韶 寇盗攻劫居民令村保即時申官收捕韶 免雨浙傷州車場務課主吏科韶 蝗旱後天卜制 送身命官使臣家 朝官使臣知大縣及萬户縣勿差出 沿汴河地分捕盗 赴任向南官員乘載舟船事韶 令拯等幕職令绿充京官监當韶 州軍買摸酒場年不登展限一年 中外申奏文字不如式者再犯依元救案問干繁官吏韶全宋文目绿 令三司路依新减計帐數日 四 一九 彗天下制 應應粵人考藝業合格方取解 制勘公事不得于御史差推司 三一九 州籍简停韶 除處乾食韶 二全宋文卷二五七 宋真宗四六 内藏庫兵卒旬賜如常 第三表批答 第二表批答 天禧二年宰臣向敏中等請建储第一表批答 111三1 一四 一四 天禧二年立皇太子制 天禧二一年建储 送人累犯罪獻文求試不納韶 一五 一六 一五 皇太子恩命第一表批答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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