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汇录乙集》台湾文献丛刊_台湾文献丛刊

十七件),道光年問的只有十五件,威以降却有一件.時期灣文武官員任免、調與的完全資料,因為在這些文件裹,康熙年間的只有 一件,雍正年間的只有九件,乾隆年間的最多(二百五十一件),嘉年間的次多(五 每卷之前,立一目次。每一文件有一號碼,在目次襄注明真數,以便梭開。又因每一 文件的原標題不能表明其内容,所以在目欠内每一文件的標題下面加注简要的事由,使 这三百三十多個文件都很完整,有残缺,因此每卷都能按照年月的先後來排列.應用的人更加方便.他許多奏也常常逃及任免調的规定。官員的任免調大都是依照规定來辨理的 在這些文件裹,然只有二十一件是於臺文武官員任免調之類的條例,但其 補府海防同知。
經满文嫩囊刊 德在奉到吏部的咨文之後,還上了一個一恭谢天恩的奏招。足見專制時代,君主的 勤是不受任何條例約束的。(百吉)
臺案鼻錄乙集卷一丶卷二目錄 二、福建巡撕黄國材(將满文職缺出不有無参之員俱准調補,又凡對品調補 一、暑理浙督宜兆熊残題本(熹文武官員調補轉辨法)康熙二十七年(一)三、建熹穗兵王那指(請將熹灣参將、游攀、守備等藏准以二年具報調)雍正 四、福建督郝玉麟奏(酌地文員年限雍正十年九月十八)+無乾年十一月十一 六、建水師提督王那葵指(敬陳闻省水師員滞情形,急通以励劳戌)乾隆四 五、兵部匯本(藏覆巡御史諾穆布將灣武援照文職之例伟满缺即行補之處 八吏部本(定員伟限期)乾隆八年六月初六 九、吏部本(奏量巡察照舊,不必裁撤)乾十二年四月初九日七、兵部等街门本(水師員非轉通辨法)乾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