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丛书》127_吴兴丛书

《吴兴丛书》127_吴兴丛书

權齊文卷 吴兴 蘇湖郡重赋考略元周密癸辛雜志述宋買秋壑回買公田之害細周 先兄東甫讀之以寫麒松常湖譜郡重赋皆根於此 丼谓今譜郡率皆歸明祖以張士誠故故四府之 赋 獨重此乃齊東之語與明祖 無奥云云余獨以為不 然公田之始於秋壑然麒 湖數府腻税之重不 由于公田東甫所云殆非萬益公田之外有民田 官田民田者民聞自有之田也自宋至明以五升起 科官田者官府籍役之田也其至重自一石起有至 二嘉业堂校手上此则明祖之過後人不能马之也 顧人日知錄亦云張士誠據哭之月其所署平章太 獻之產偏於平江 名平江 州 向 尉等官皆出於負贩少人無不志在長田美宅一時買 一人版圖即按其私租没入 之已而籍富民沈萬三等其田人官亦以私租之微 遂致有一石二石不等云云重赋之故寶 貝由明祖 非齊東之語也至於公田乃朝延出價置買收租其害 在於當日回買派買立官莊分差莊官之時受害者 乃当時田主至於後世之重赋公田不盏受其也公 田之存於今者各省所屯田各學學田各營草場田 地此數皆係宋時之公田至今只收其租不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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