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同治·湖北·2·早稻田大学馆藏地理历史》已归入本站的政治法律资料栏目。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同治·湖北·2·早稻田大学馆藏地理历史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同治_湖北_2_早稻田大学馆藏地理历史PN 省倒律E 大律创便卷四目 志 應省之交有犯内孤父亡五刑 律创常健公司 工人十出 人驰民名 五十撕 板人国之自 一 报八社县 一奕税中砭木二尺四寸雨木 重不通二斤具人命事件的 年年 六寸医成国四倡向方名 各是二尺上阳各 寸共分七分指以工根 廿八分方各二寸下量至 爽人北不得供方夹 木鸿之各長七寸行各四外五 次再不背供爽一次用 有任意用告管上司不時 有尚交部 京常柳重二干五异重 三十五厅棚各一尺五寸调 凡民人犯审流花罪名俱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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