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自撰年谱》清代史料笔记_清代史料笔记丛刊

道光三年癸未(公元一八二三年)湖自年道光三年-十七年 五月大水,邑東南鄉被。邑父母勒捐西北,濟東雨,省中亦發服,惜邑算被人 蔽,未能實惠及民.道光四年甲申(公元一八二四年)然動,紫難,其即季世流聚之先機乎?邑算柔,不能弹,然是民長官也.三月,時東南鄉民千百蔡,人向殷戶案念,西北鄉期民亦而起,名日起换,道光十七年丁酉(公元一八三七年)先父乃命先兄同鄉里绅矜赴縣具察,請邑出示禁止,挨風自此息.以欺鄉,填熬者也。细人这於先兄,先兄來余商之。余先兄先父 九月,余细人及里家費稍温者數家人忽被差傳,接贼。
湖自年路光二十年二十三年 家務,又要課子弟讀書,余有句云:期兒,持家谐。醉鄉見之,太息久之.至合肥鄉,仍同大就以行。至高唐州,遇山東車,前以引之,一車中七八百斤,忽陷 行到最高山路窄,狂風勢欲换人飛。後每遇雨,住旅店,不行路,常吟诗。因先兄在家 多,谢五、六人難敢伊一人也,且我車,彼車假重,必不能,登不反自家行程 打山東車夫,及引車子。子倒地,山束車夫不發一。余太邑車夫:若非我人 沙岩中,不得過余命車夫引之。太邑車夫不背,雨相挺。太邑車夫竟取扶車木棍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公元一八四三年)王神每山下鄉民有疾,以丽人象,頭倒舞踏,名写降神。者名写[脚L,馬脚 招兵。夜鄉里,鄉里恶之。
湖自报年光二十三年—二1十四年 效算姬亦不及壮年而死,巫之,其亦有可信者耶?人,魂臭魄每不相集,現在祥大老魂亦可招,特巫不敢耳。乃瑶弟越一面死,人也。余又問巫:何獨能捉是兒魂也。巫對日,人催精神強,魂不致相,若將之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公元一八四四年)老,乃是一行取煙客人耳。余同行者日:我等一果一動,有人指而目之也.者,有利息,同行老以盤費買煙,都邀京都,以川寬裕。道旁觀者笑曰:我是進京 正月逃京,值大挑年分,應同行者更多。至州鎖,凉鎖有大莊,近年贩煙進京 帶去,同人不去管理。余:若店主受贵,非惟我等心上有所類過,亦於面上大過不去.年寬大之政然無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