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修正版_中医藏书

优患无言第六十九九宫八风第七十七.寒热第七十.九针论第七十八邪客第七十岁露论第七十九.通天第七十大惑论第八十官能第七十三.痛疽第八十论疾诊尺第七十四[*引.刺节真邪第七十五.卫气行第七十六
“之”字可证。但“间使道”三字,于文仍不词。“道”是“者”的误字。根据上下文例,《邪气脏腑病形篇》:“其精阳气。”按,“阳”字凝衍。“精气”就是清气。《春 《邪气脏病形篇》:“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按:“气”学衍。此论尺肤与脉相 应、无所谓少气。本句所衍“气”字,是涉《论疾诊尺篇》致误的。该篇云:“尺肤寒,其 脉小者,泄、少气。”彼是谓肤寒脉小,表现阳气衰,而致发生泄和少气之证状。而本句乃 谓肤脉相应,意思根本不同。“脉小则尺肤减而少”,“脉大则尺肤贵而起”,上下是对 《邪气脏病形篇》:“若脉陷,取委中央。”按:“若脉陷”三字蒙上误衍,应据 《甲乙》卷九第九删。
《九针十二原篇》:“去写阳气。”按:“去”是误字,当作“主,”各本皆误.“去”、“主”形近致误。镌针“主”写阳气,与针“主”按脉勿陷,是一类句法。“太 素》卷二十二《九针所主篇》杨注:“去”正作“主”。应据改。《针灸素难要旨》改作 《九针十二原篇》:“大如耗。”按:《广雅释器》:“耗,毛也。”以“大”喻“毛”不切。据本书《九针论》“大”作“尖”。“大”“尖”形近易误。“太素九针所 《本输篇》:“必先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按:“络”是误字、应作“脉。”《终 始篇》:“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取以律此,自以作“经肽”《本输篇》:“颈中央之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