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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精华文库 施公案 第四部(清)佚名著
1240.可谓至大且远。施公之神明,可谓至奇且精。但不知非所辖者,如有冤枉,可能向施公而一诉奇冤吗?”褚标等听了这话,暗 道:这老儿问的话,可也奇怪。难道他有什么冤枉,要去大 人处申诉吗?”因问道:老丈你不知道,我们施大人是位钦 差大臣,并巡按大人。凡有民间冤屈,只要有原告前去,无不 准词的,那怕就是隔了省分,也可移知本省督抚,将案卷调去 审问的。老丈忽然问及此话,难道老丈有什么过不去的事吗?”东方亮道:某寄情泉石,啸傲烟霞,日与老妻、稚子作布 衣暖,菜饭饱,以乐晚年,那里有什么冤柱?不过于耳闻自睹 中,有一件极不能平的事。若非施公神明,恐今生今世不能判 断明白.
1242.的人也没有一个人不给他喊冤枉,却是没法。”天霸道:虽 然如此,好在杨式玉不曾将他表嫂的人头交出来,就固始县再 糊涂些,总不能定案。施大人那里原可去告。怎奈路途太远,他一个老母怎能去得呢?我们施大人秋间要请陛见,不过九、十月便要进京,那时必走此处经过。可命杨式玉的母亲就近拦 控,施大人也可就近准词审问。”东方亮道:照尊驾说来,没有人头,是不能定案的?”黄天霸道:俗语说:捉奸捉 双,拿贼拿赃。何以见得是他所条呢?因此虽已成招,却无 真实凭据,所以不能定案。”东方亮道:施大人究于何时才 可驾临此地呢?”天霸道:至迟干月,就要从此经过了。”东方亮道:那时诸位还同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