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土司史料

中国土司制度 龚荫
一一 序 土司制度溯源于羁之治。两者都是历代中央王朝推行于 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和统治形式。从要、荒服制,藩 邦、属国、左郡、左县、僚郡里县、羁摩府州到土司制度的演 变,反映了我们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元、明、清王朝在总结秦汉至唐宋时期羁摩政策的基础上,随着封建中 央集权的强化和对边境民族统治的深入,建立了土司制度。它 是对处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更完备的管理 体制。明代在以土官为主的边地府、州、县实行了与汉族地区 相同的赋税制度,把土司制度与以前的羁摩政策区别开来。
一3一 理,事迹作了核实。对各地土司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对一些土 司的重大事件作了评介。作者对大量浩繁的资料进行深入细致 本书对土司制度的历史作用做了恰当的评价。作者认为,第一,元、明、清王朝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变了以前西、南部 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再没有出现过象汉代的“夜 郎”、“滇”、“南越”,唐代的”吐春”、“南诏”,宋代的“西复”“大 理”、“罗氏鬼国”、“南天国”等地方性割据政权。自元代以后,封建王朝对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国家得 到了空前的完整和统一。第二,实行土司制度后,西、南部少 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较为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