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全译.新唐书》第3册_二十四史全译

二十四史全 新唐書 第三册
《新唐書》全出版明 在《唐書》完成(後晋帝開運二年,945)後的-個世纪,北宋史學家歐陽修、宋祁等人 前後經過17個年頭,在宋仁宗嘉祐五年,又修成另一部唐史,史《新唐書》,以區别 於劉响等人所编的《蓄唐書》.《新唐書》例完備,有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傅一百五十卷,共計二百二十 五卷(個别卷分為上下卷,故實有249篇)。它所記述的歷史時期,大體與《唐書》相同,上 起唐武德元年,下至唐天右四年.曾公亮在《進唐書表》中,阐述了重修唐史的緣由。其一,為前史“紀次無法,详略失 中,文彩不明,事實零落”,需要“補關亡,點正缪,克備一家之史,以為离世之傅”。
《新唐書》全出版明 備,业補充了許多必要的史實,消除了前密後疏的缺點,而史事比较统,稍逊於《舊唐書》.《新唐書》最早的版本是北宋嘉祐年間國子监刻本,因其每版十四行,又“十四行本”.此外,北宋又有“十六行本”、聞刻“十六行本”。可惜這些本子没有流傅下來。南宋刻本有 四種:十四行残本,是南宋绍奥年間據“嘉祐本”重刻的湖州刻本,後人多以為是“嘉祐 本”.同十四行本元補版残本,十六行残本一百二十四卷,建陽書坊魏仲立刻残本。元代有 大德年間刻的《十史》本。明代成化年間(1465一1487)國子监刻本,萬唇年間(1573一1620)北京國子监刻本,通常这兩次刻本為“南监本”、“北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