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守法生活》1982_12_15_朝鲜研究资料集成

日 全世界工人团结起来 正 加强社会主义守法生活 1982年12月15日 平壤金
伟大领袖金E成同志亲自制定的《朝鲜民主主义人 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颁布已有1-年了.社会主义宪法颁布十年来,国家、社会生活的所有领 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上在党的领导下实施了社会 主义宪法,全社会就进一步健全了革命的制度和秩序,有 力地推进了思想、技术、文化三大革命,因而国家的政 行、经济、军事威力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现实消楚 地证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优越性和生命力.我国社会主义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我国人民在革命 和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胜利和成就,规定了国家,社会 生活的各项原则和在完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中的 重要任务。它是主体的政治宪章。
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它与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资 本主义社会有着根本的区别,人们行动的统一性和高度 的组织性,是以集体方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 特点。社会主义社会是有组织的社会。社会的组织化,主 要是由国家以法律来保证的,社会主义法律,是统一规 定所有人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的共同准则。社会主义 法律保证人们集体的、有组织的行动和并然有序的社会 秩序.加强社会主义守法生活,是符台我国革命发展和社 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规律的要求.今天,我们的革命斗争已进入了实现全社会主体思 想化这新的更高阶段,要求进-步加强社会主义守法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