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裁节驿费史事研究》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明末清初慧简驿费史事研究 物價工资及經费情况 裁僻濟街 四裁减無麟處所走滤夫馬銀兩充 第四節得失比较 第一一條鞭法實施前後的明代購滤制度 明代的麟制度,最初完全是一種愈派人民義務承當的力役續文獻通考卷十六 記云:洪武元年正月,遣各水馬站、遮連所、急舖。凡陵站六十里或八十里,專 沥送使客、飛報軍情、轉送軍需衡要處設馬八十匹、六十匹,其餘依次减 及者許聚户合設官一人掌之。水設船二十及五复不等,每船水夫十人,於民五石之上十石之下者充之。水運所每船水手十三人至十人不等,皆 遇民五石以下者充之。陵沥運所大車载米十石者夫三人、牛三頭,小車載米 三石者夫一人、牛一頭,選民十五石者充之。
明末清初裁简磷费史事研究 更,吏胥復乘機作奸射利,放大户而勾單小,簸弄上下。柳子厚所「富者操其赢以 市於吏,有富之實,無富之名贫者無資以求于更,有箕之實,無贫之名」(二) 重。麟等项差雀民之害如此,地方良有司恤民,然思有所以拯救之,於是 遂有種種的改革措施於均及里甲方面的,有所十段錦、均平法.属於滤方 改革措施.續文献通考卷十六所記明初設立站時的定制,各處站额設的夫馬船,「皆 本谷縣 上馬夫遵化瞬一名,石門一名,每名該三百五十石.中馬夫石門一名,每名二百五十石永濟一名,每名該二百 二十五石.下馬夫石门一名,每名該二百二十五石。
明末清初裁费史事研究 折銀,由官府微收役當差的意思,該無疑義.條鞭法實施,這種改革措施更被正式加以確定至此,我們需要將一條鞭法的實施情 形及其内容要點附带一述.條鞭法,最簡便。」魔尚鹏,明史卷227有傅。傅中他於嘉靖間巡按浙江,「民 苦役,為行一條鞭法。」續文默通考卷十六記一條鞭法的大概内容:。力役则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减,銀差则計其交納之費加以瞻耗,凡额辨派辨 京库需與存留供億费以及土供方物,悉供一條,皆計微銀折辨於官,故之一條鞭.一條鞭法的好處,是將當時的役制度以折銀代役的辨法供入额征赋之内加以簡 化。「凡里甲均,通計十所總存留起運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