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全集校注》6_萧涤非主编_杜甫全集校注

杜甫全集校注
圖書在版编目(CIP)数據 杜甫全集校注:全12册/涤非,2013 1.①杜.Ⅱ.①.Ⅲ1.①杜甫(712.770)-全集IV.①1214 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数據核字第229659号 本書爲全國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資助项目 贵任编辑葛雲波胡文 徐文凯李俊 装帧設計 劉静 责任印製 李博 出版發行 社 址 北京市朝内大街166號 郵政编碼 網 址
杜市金集校注 德二年(七六四),全國户数二百九十三萬三千一百二十五,人口一千六百九十二萬三百八十六,十年之間,减三分之二以上。數計未精確,亦足見之深重。户口锐减,而民之赋敛却愈 益加剧。《资治通唐肃宗寶應元年》(七六二)裁租庸使元載以江淮經兵荒,其民比道 有貨產,乃按籍八年租調之負及遒逃者,計其大败而微之。選豪吏為縣令而督之,不問負之有 刑以威之.之横微暴敛、强取,終至官逼民反,加重了社會危機。安史之不對李唐王朝是一致命創傷,無,貨之高下,察民有粟帛者發徒之,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者什取八九,之白著。有不服者,民有蓄殺十斛者,重足以待命。或相聚山為群盗,州縣不能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