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庭硕&杨曾辉》改土归流_土司家族政治命运的转型_中央民大学报201106_土司史料

就是说,改土归流”后,士司后裔在当地的任 职规模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他们的集体影 响力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与此同时,行使权 力所要承担的风险却反而降低了,在当地任要职 反而更安全了。就土司直系子孙而言,失多于 得“改土归流”对士司家族而言,其施政目标 并不是要摧毁土司家族的政治基础,而仅是改变 了他们的世袭方式,仅仅是一种世袭制度按规范 实施转型而已。说“改土归流”是一场革命,显然是低估了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管“改土归流”需要处置的关键既然不是土司 家族,那么它需要认真对待的难题显然另有内 容。
是在全国范围内以废除土司制度为目标。换句话 民共和国建立前夕,土司制度一直在执行之中,而“改土归流”则执行过多次。每次执行的对 象、范围和士司等级又各不相同。明永乐十一年 罢废思州和思南两宣慰司,并以没收他们的领地 被史学界高度关注的这一次“改土归流”,被罢 废的仅是两个宣慰司而已,这两个宣慰司统辖之 下的安抚司、长官司多达二十多个,他们一个也 没有被罢废,而是与大明主朝相始终.雍正“改土归流”也是为学界所称道的大 规模“改土归流”行动,但这次“改土归流”,被罢废的也仅仅是川、滇、黔毗连地带的土司而 已。
对于土司制度的实质,上文已经做了概念上 的说明,并以土司后裔世袭方式的转型证实了这 一认识的可靠。然而,今天需要面对的社会事实 却在于,在西方话语霸权的左右下,在对中国边 疆民族史、区域史的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内 殖民”的研究观点。士司地区就是中央王朝的 有效统治区,设置土司和“改土归流”都是真 正意义上的“内政”,在我国土司设置区,历代 王朝设置过的土司数以千计这些各级、各类 土司无一不是由中央王朝直接任命的,而且这些 土司在正常状况下,无一不忠于职守,把自己定 位为中英王朝的下属。例外的情况当然也有,但 这些例外同样不代表士司区是“化外”酋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