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债编各论上》戴修瓒_民国丛书

《民法债编各论上》戴修瓒_民国丛书

例 言 一者自民國初元回國。即在北京公私立各大學。任民商法席。先後十餘年。稿件易。每思刊行問世。以公私過忙未果.民國十七年。重逝海外。逼凳新籍。顿覺以前研究。達社情 勢。偶舊稿。不覺汗顏。嗣後回歸上。復任各法校講席。念 及國府颁布私法法律。為時無綫。倘无系統著远。學子芳之.用敢不揣陋。欲将歷年講稿。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及現代法學 思潮。增删修訂。陵續凝民法總、民法物權、民法、公 司法、票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書。務就我國新颁私法法律。五 本書單某條或於括孤内單载某條者均指民法條文其餘略語如左 1 蘭西民法)德民(德意志民法)2+4法商(法蘭西商法)5瑞民(瑞士民法)德商(德意志商法)3法民(法 瑞倩(瑞士倩務法)7 日民(日本民法)8 日商(日本商 法)9奥民(奥大利民法)10俄民(蘇俄民法)著者戴修識十九年九月一日 例民法倩各目錄 籍 第一章 買賣 第一節 第一 買之成立 買賣之性質第三節買賣之效力 第一款出人之义務(即買受人之權利):一四 第二款出费人之婚保贵任 第一财楼移轉之义務 五 民法價糖各验 目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