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印制度杂考》汪桂海_篆刻技法_篆刻

汉印制度杂考 1.《后汉书班固传》注引1《汉官仪》”兰台令史,六人,秩百右,掌书劾奏。”生素《生》 主文书。”3.《续汉书百官志三》”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日:掌奏及印工、文书。”以上三条材料都叙述了汉代兰台令史的职掌,需要说明的是第三条即今本《续汉书百 官志》的记载是有错误的,而章怀注所引的《续汉志》(即章怀所见到的《续汉书百官 志》及《汉官仪》的记载是正确的首先,说兰台令史秩六百石与汉制不能吻合。《汉官 仪》云:能通《苍额》《史篇》补兰台令史.
汉印制度杂考 差不悬殊,无论是用何等材料刻制,都是伪写印唐律对伪写印的定义很可能是从汉律 传下来的。汉代对伪写官印者是如何处置的?史料记载表明,即便是诸侯王,伪造皇帝 玺或朝廷百官印也要以犯大逆无道之罪处死,如胶西主刘端议淮南主刘安罪时说:”其 伪书”者,要受”刀锯之诛”。可见对伪写官印惩罚很严厉。《唐律诈伪律》对伪写印 的惩办态度与汉律有一致性,规定伪造皇帝印信,太皇太后、翼太后、皇后皇太子 印信及其它官文书印者分别处以斩绞流放二千里的重刑 伪造官印是伪写印,盗用雷印也是伪写印战国时,魏国李喱著《法经》,规定 ”盗玺者诛”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以《法经》为蓝本为秦制定法律,吸收了这方面的 以
汉印制度杂考 校》以下简称《合校》,77A)印日张掖肩候 六月戊午如意卒安世以来(《合校》77B)2.口年六月丁已朔庚申阳翟邑狱守丞就兼行丞事移:函里男子李立第临自言 取传之居延,过所县邑侯国勿苛留,如律令。(《合校》1401A)阳翟狱丞(《合校》140*1B)3.元延二年七月乙酉居延令尚丞忠移过所县道河津关:遣亭长王羊以诏书买骑 马酒泉、敦煌张液郡中,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合校》170*3A)居延令印 七月丁亥出(《合校》170*3B)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