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考古发掘报告》读后_文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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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有关涉遗址是否经后世扰动的 理劵土台基中心之扰坑。在距底部约40厘米 时,发现有花生米皮等杂物。在清理20厘米,发 现方形大理石盖其盖西北角有两条裂缝,用 白灰粘合,有挪动痕迹。10:45,取掉西北角裂 断的石块,发现石下有深洞,用手电筒向下照 射,金光闪烁,在场人无不惊讶。”(第320页)5 月9日条整理后室鎏金镂空金银莲瓣藻井 时记日:藻井为圆形垂莲状,原悬置于地宫后 室正中。从咸通以后,明代及民国年间均曾将 藻井打开,看到了地宫这批佛财。”(第333页)惜未进一步交代根据。据《大事记》以上两条记 录似乎发掘者颜注意到藻井石盖与地营是否 遭后世扰动的关系问题。现地宫门柱、门额、门扇、门槛以及壁面 存有繁复程序不等的线刻、浮雕装饰,它们或 者与墓葬和寺院殿堂的绘饰、壁画具有同等作用:且在地宫又均出现在再利用的旧料上,从 拓本看来,手法亦不尽统一,是重要的遗迹,应 当详细记录,不宜简化。现此处,记录繁简体例 特别是对所有使用的旧料,作者一概断为 残碑,排除了它们或可能是此前砌筑地宫壁面 所用材料的可能性,不知有何依据.叙述地宫各室遗物分布的部分,文、图都 遗物分布的文字记录过简,缺漏颜多。任何图版和测图来展示组合关系.至于金银器,又划分为生活用品、供养器、法器和首饰四类。以生活用品为第一类,其中 又以食器为首,与地宫性质不符似无须再议:某些器物,如香炉,有的列入生活用器,有的则 出现在供养器类:法器中既列有锡枚和体盂 也包括地宫后室顶部的藻井。作者没有交代生 活器、法器和供养器归类的标准,错乱似在所 难免。至于编号为FD5:020、FD5:022的仰 莲瓣饮水碗成为第四章第一节第一类器物的 第五章结语”分两题论述法门寺舍利塔 和地宫出土的法门寺重要文物”(第277页):地宫文物又分茶具、琉璃器、秘色瓷、金银器、铜钱、丝绸衣物、《衣物帐》密教文物和法门寺 塔舍利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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