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塔&贾宵锋》试析明代藏区土司的朝贡制度_西藏大学学报200609_土司史料

革并未彻底实行,如礼部官员感叹道:各夷年例进 责,惟西番人数甚众,其赏赐甚厚”,要求洗改之 弊”,但明神宗明确要求礼部务令远人得沾实惠”.献方物,携带载行先世事迹、职任、所领境界人户、贵赋数额的册籍及邻近土职真结证明文书等,送验 礼仪性朝责,包括庆贺、谢恩、谢罪和奔丧朝 谢恩朝贡即土官在得到朝廷某种特殊恩惠,如(三)礼仪性朝贡 试析明代藏区土司的朝贡制度 是让民族地区受封土司,以定期或不定期向明中央明制,土司袭替必奉朝命,虽在方里外,皆赴阀授 政府贵方物”的形式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政治制职”,叫土司虽为世袭,但其子孙袭职时,仍须按朝廷 度,实质上是各土司对明中央政府承担的一种特定规定,履行
官伴送。伴送自的,一示朝廷恩抚,二则防范少数民 族使者在途中聚众抢掠生事。明代朝质的土司贡 使,常违例违章.或夹带私货,或进京人数过多,或 冒领赐赏,或伪造印信,私改帝救,官文。致使礼部 为了节省开支,明王朝还对各地土司入贡人数 按照规定朝责,到后来,由于朝贡人数不断增加,大 贡。遣人不许过百。松、茂州地方住坐番僧,每年亦 要委官审办,有印信文字者,方许放入。仍气降敕 试析明代藏区土司的朝贡制度 辞辛苦,万里跋涉,亲赴阙下。如龙州知州薛文胜于加以限制,并规定入贡者只允许少数人进京领赏,洪武干三年备马赴京朝勤”,洪武十九年备马赴京其余均在边境候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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