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档案史料选编》第三册_12650339_清代档案史料选编

清代档案史料选编 本社编 第三册


据蔡廷章供系四川人,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内到京,在西四牌楼 隆长寺寓歇,卖字度日,与赶会募化之僧人通元认识。旋因贫苦难 度,三十二年十二月内出京,三十三年二月内在扬州城外撞遇通元 并其徒怡兴、怡德、怡安,通元告以浙江仁和县俗家张姓、王姓僧人 吴元颇有法术,用迷药弹人之面其人立即昏迷,乘间剪其发辫,口念咒语即可摄取其魂,将发辫扎成纸人纸马可以取人财物,招伊入 伙。该犯向通元学习咒语,通元令怡安为其剃发,偕同北上,随路 剪人发辫,五月内来至济宁河涯分路行走,五月十八日至邹县中山 店,该犯向通元讨取迷药,乘民人郝国坦向饭铺买馍,将药弹其面 据靳贯子供系章邱县人,本年五月初八日在本县濮村三清观 内遇素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