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名臣奏议》23_皇清名臣奏议

《皇清名臣奏议》23_皇清名臣奏议

皇满奏護 减 敬陳東川事宜疏雍正四年 鄂爾泰 鄂爾泰總督浙等處地方軍務兼理懂都察院 右副都御史臣高其值謹 奏為开台湾米之禁接湾泉漳民食事 查聞省泉漳二府向台米以濟民食自朱 一變後延合御史恐其巍出接齊洋益又 恐民搬運以至台灣米腾贵或生事端 遂示止不許過海泉漳之民有米無米在所 不不知台灣地民稀所出之米一年豊又得售之益则開田愈力二可凭泉合 灣之民因米出入之故发指勒索之累 四泉漳之民既有食米自不搬食福州之米 福民亦稍免乏少之虞点將應行禁情 首至鼎通米禁有须防之處二端亦不可不加群 其一恐泉漳之民任意搬買或需台灣米 贵查台地一年豐收足供四五年之食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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