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宣春鼎及其相关问题》文物杂志

“宣屠”,可知“宜春”原为“宜春”.“宜春”即“宜春侯”省称,为卫青 子伉的封号。“宣春侯”卫伉封于 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元 鼎元年(前117年)因“坐桥制不 害免”。“宣春”县属西汉汝南郡,在今汝阳县西南约六七十里。《史 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索隐》 载宜春“志县名,属汝南。豫章亦 有之。《汉书地理志》汝南郡下 有宜春县,《括地志》云:“宜春故 城在豫州汝阳县西南六七十里。”《后汉书》称为北宜春,《后汉书 皇后纪》:“封北宜春候,北宜春 ”李贤注:“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故城在今豫州汝阳县 西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