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庆元儒学洋山砂岸复业公据_中的八思巴文_文物杂志

石 給 付 京 兆路府学 收 執准 此 75.释“庆元学洋山砂岸复业公据”中的八思巴文 在大字“右给据付庆元路儒学收执准此”右上部有一汉字“印”,此印当为所铃出本公据 的官署印,即庆元路达鲁花赤总管府印。印文 应是八思巴字译写汉语的篆体。类似文件的石 刻,往往在此处或仿刻原件印文,或用“印”字 代原印文。这都是立石人所为。至于在本公据 八思巴字汉语年款右侧的“洋山砂岸印”5个汉 字,也是立石人所加文字,表示原件这里有此 印文,这很可能是洋山砂岸这一地方基层官署 获此文件后加以保存时而盖了自己的印章,以 示主人资格,这大概是一种特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