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_简牍文献

《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_简牍文献

撰著 國栋 WUHANUNIVERSITYPRESS 一第一卷前言 《史記六國年表序》寫道:“秦既得意,烧天下《詩》《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所刺識也。詩善所以覆見者,多藏人家,而 史記獨藏周室,以故减。借哉,借哉。獨有《秦記》,又不戴日月,其文略不具。然國之權變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秦取天下多 暴,然世翼變,成功大。傅日法後王”,何也?以其近已而俗變 相類,卑而易行也。學者率於所闻,見秦在帝位日,不察其终 始,因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悲夫。余於是因《秦 記》,鐘《春秋》之後,起周元王,表六國時事,二世,凡二百七 十年,著所闻興壤之端。後有君子,以竟焉。”秦國、秦代文 獻的遗乏,由此可以巍見.在中國简發現史上,按時代計,秦簡面世最晚。前言 3 诉,通“斥”。恬在廷受到指(斥),遵陵守丞律發文将此事告 知陵鄉夫,而恬自己送達,这應該就是《二年律令》211-212 睡虎地秦簡《封診式遵子》云:“告法丘主:士五(伍)咸阳才(在)某里日丙,坐父甲其足,遵蜀,令終身毋得 去遵所之,丙如甲告,以律包。今鎏丙足,令吏徒將傳及恒書 一封令史,可受代吏徒,以次傅成都,成都上恒書太守處,以律食。法丘已傅,為報,敢告主。”整理小组注释云:“吏 徒,押解犯人的吏和徒。”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140-142號簡記 云:“群盗殺傷人、殺傷人、强盗,即發道,道函為發吏徒 足以追捕之,尉分将,令兼將,盗贼發及之所,以追捕之,毋敢口界而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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