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解辩疑大明律直解及明律集解附例三书所载明律之比较研究》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律解瓣疑大明律直解及明律集解附例三書所戴明律之比较研究 復分許多節,洪武十八九年時明律的節數可能要比洪武二十二年所定明律的數要 少。(二) 國立北平圆書館所藏律解瓣疑明升本可能係海内孤本.惜断太甚,無别本可 校書書首有洪武丙寅(十九年)春正月松江何廣自序,書末有洪武丙寅春二月四 明敬後序。自序設:我朝酌古弹今,口天行,爱命刑部尚書劉惟探條,删繁就簡,類 為大明律今,颁行天下廣口□口之句,申之以律疏,解其口鸡事日岁口敬後序:今我皇明啟運,奉天行讨,開萬世太平之基,命良臣探唐律,著口補其不及,以就中焉。
律解瓣疑大明律直解及明律集解附例三書所截明律之比较研究 子妻者,各 瞬日:妄同宗無服之親,高祖親姊妹、管祖堂姊妹、組再姊妹、父三姊妹、身四姊妹、一 姬女、再蛭女、再蛭孫女之類.及無服親之妻、高組親兄弟要、會組堂兄弟妻、組再兄弟 妻、父三兄弟妻、身四兄弟妻、三蛭婦、再徙蛭孫婦之類,各杖一百,妾减等。若奸羲女者,者,显内外有服者妻:若妄妻前夫之女者,妻先嫁所生之女:及同母翼父姊妹者,各口百,徒三 堂姊妹。父姊妹,之堂妹妹.母之姊妹母及姨口.兑弟妻,曾嫂弟婦.兄弟子妻郎蛭婦.與 之妾者各胶,妾减等强者较。
律解瓣疑大明律直蕴及明律集解附例三普所载明律之比戴研究 、奏裁o 纂注所释,郎與明律集解附例所载明律不合這大概是纂作者钞早期律,失於 比對,致有此.洪武三十年改律,將老小魔疾收條「八十以上疾犯反逆」之反逆二字去,這是將八十以上犯反逆罪名的處分加重.今考洪武三十年所定明律課反大逆條也將反大逆的處加重律解瓣疑課反大 逆條:凡谋反(谓谋危社棱)及大逆(毁宗山陵及宫),但共谋者,不分首,(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解日:反大逆,但共課者,不分首,有族無,皆凌迎處死。父母口八十以下,十宝以上,不 分毅贱疾者皆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