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宝韦斋类稿·第八卷·李桓编》,资料类别为古籍综合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八卷。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宝韦斋类稿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宝韦斋类稿·第八卷·李桓编
- 卷次
- 第八卷
宝韦斋类稿_八_李桓编 [宝韦斋类稿]新都周雲章松仙 歸安任嘉培竹賢助刊 衡山陳鐘英槐庭 宝幸齊類稿 光庚辰武林趙宝墨开雕官書入压任稿 章齋類稿卷十二目錄 湘脍李桓堂 禁號吏搁延谕 覆酌運米石 署建昌府黄珂銷遵提地丁發給各勇三四雨月口輝清招批 停止抽收房租示 西江餘碧札 請考試捐捐输軍功吏具四项出身官具群 法國天主堂應於城外建造详 一日錄照得本衙門號吏每於閣属官員因公禀瞻敢需索规費一 有不遂故意延或將桌知事由置不登簿經本司於到任之 初行示禁在案乃本月十五日本司回衙有候補縣丞傅純 熙捌舆面有具禀申事件被號吏搁數次等語即經查 明保注登陛湘等二名业經條示无革合再示俞為此谕 仰該號吏知悉此次汪登陛等子革退念初次過犯姑 寬典刷後如再有前頂情事定即押首縣訊究加等治 罪决不止於革宜恪遵毋再試棠之凛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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