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驳案汇编·第十五卷》,属于古籍综合资料。当前文件为《驳案汇编》的第十五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驳案汇编
- 类别
- 古籍综合
- 卷次
- 第十五卷
驳案汇编_十五 [驳案汇编]山惠司 起請 旨事先振山东巡燕國泰咨福夏津縣李化通 李殷氏趙梅氏等投河身死一案緣李化盟 無服族兄李照同生居住李照向保拉外出 事殷氏在家獨處殷氏時免李化代買薪 米常相在來隨于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日 郎與殷氏調成嗣微乘便宿不其次 一一比照因每惑 李照亚不知情四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李化盒李化又隨梅氏回至其家以氏遇火興師 九吃烟疑其有问梅氏查问梅氏答舞其事 李化旋以師九家道稍裕起意菲商分梅 氏師九黑夜在街調邀殷氏作梅 氏未九李化聲言殿打梅氏素烟伊恶勉强 殷氏至家告知前情殷氏亦不九件李化禽 强合偕至九家中的以在街借火吃烟調戏 梅氏等語向其證師九因其宪空证捏即合 梅氏殷氏澄梅氏殷氏均亚無其事李化岔交迫即于是夜各自投河命而九因 開伊妻周氏梅氏等向告之言心疑未群的 千次早靠見李照堂叔李典蓝梅氏之夫趟有 賢前赴河岸我于二十三日录獲梅氏首 具载到縣經縣查捞殷氏屁躯師 翻研供記不查李化為既興李殷氏趙梅 氏妄無已復因超梅氏在街給火舆師 九 烟 指為調起菲唤同殷氏前至師九 家質證因各氏未儿不游其欲鞭将各氏殿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