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法详考_卷六卷七 [卜法详考]

定四庫全書 子部 群校官中書臣罪照 靈臺郎臣廷梅覆 校官修臣王縣 校對官待韶臣胡士震 腾绿监生臣吴宗秀
案上左甲乙金兆也上右丙了火兆也中左腰金水兆也 中右腰金水兆也其下则兜財之火位亦左甲乙而右丙丁 俱以向千里者為頭其十干俱自甲乙頭至壬癸足
高足低 事事不宜 頭髙足直 事利益 高足伏 人情和睦 頭髙足垂 莫信是非 髙足管 求財必满 頭低足低 好事成非 頭低足直 求課可息 低足伏 小病便哭 頭低足沉 丧事速游 頭低足落 事莫作 細足垂 開是間非 低身仰 是非日长 髙足高 課望虚 直足高 宜辱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