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槎庵小乘·第十五卷·来斯行撰》,资料类别为古籍综合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十五卷。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槎庵小乘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槎庵小乘·第十五卷·来斯行撰
- 卷次
- 第十五卷
槎菴小乘_十五_来斯行撰 [槎菴小乘]槎港小秉卷之十八 西陵来斯行道之甫修 輕史類 信 靶信楚焚死高礼定天下未岗其璇或云襄平 侯通其後业校功臣表通父城以將军徙擎破泰 人漠定三春功北平定戾殿好時贞事子侯斯通城 子非信子也二皆贞事亦奇 国初韩成事具 正相類亦未開有後 医上人张释之 前書张释之翁廷尉文带行出中渭桥有一人徙桥 下走乘興馬从是使捕之屑延尉释之奏当影 金文帝怒其罪輕释之日方其上使使之则已 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上从之隋源師楊帝 時拜大理必卿帝勒宫外土不得槛離所守有一 王节私今衛士出外帝付大理师據法奏徒帝令斯 之師奏日若陛下初便殺之自可不開文墨既付有 司義歸恒典帝乃止唐柳弹為相玉工禽德宗作带明帝日昔漠文帝欲殺犯辉者廷尉限释之日方共 特上使使之则:巨以禽大失其义非忠臣所宜 陳也廷尉者天予之更也猎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 身反可以惑乎斯重于為已而輕于禽君不忠之 甚也洪粉之盖本於此然當時人主以付有司原 无自殺之心臣子特借其以之不足写累後之 者益以防杜微渐自有深意原非延尉人定案 電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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