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杂记_李心传 [朝野杂记]

建炎以來朝野記乙集卷十六 財赋 廣西藍法 廣西纱之法詹體仁所請也體仁為廣西漕類 官般之法有未便者故欲以客易之及人马居 郎乃麓浙西安使幹辨公事胡庭直合往廣東酬 興師漕及兩路提等司详法熙九年一 月庚成也其冬庭直使還興廣西運判兼提王正 已廣東提常平茶林研共奏官賣之法害民客
指西藍 藍六萬施 籍 萬 八千翻東 漕 五十八萬可充廣西漕司一岁之用而漕 司叉言比舊行钞法之時有增支十八萬未有 補足庭直乃奏乞廣東增為十萬離廣西八萬韶 吏部尚書少融與給舍施聖與宇文子英葛楚辅 及體仁者皆以為可于是正官王誠之都 司陳安行務本王吉老凝定如庭直所乞十萬八 萬之数仍私贩之法重官之禁舰命南庫 部廣西飾司湖廣所岁共捐二十萬翻以補
來法更變不常凡商人稍有資財皆徙而去 取舰不通官般又而軍食遂廣東提韓璧首 年 孖庭直時已本 西事為一司 十二 二月甲子 一年 路判運兼提二八初不為之變也人之又件廣東 通以十六萬五千罐為 體仁寻奏言累年招費之數通不盈十 三四万乞减十五萬仍通貨以便商贩之 月 於民其為害愈於官般之日人甚苦之其秋胡子 達侍御史首廣西纱禽民深害皆由儀之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