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春秋比事·卷十四卷十六·卷十四—十六》,属于古籍综合资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春秋比事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春秋比事·卷十四卷十六·卷十四—十六
春秋比事_卷十四卷十六 [春秋比事]钦定四庫全書 春秋北事卷十四 宋沈斐撰 朝 古者那國惟侯入天子有常禮至列國必嗣 君 立然後得以相朝所以修先君之好嚴謹始之禮 無所宗區區欲保守疆土幸免并吞苟其势力强盛.滕自十一年朝叠其後桓二年滕子來朝文十二年 滕子来朝襄六年滕子来朝哀二年滕子来朝滕子来 朝几五子自桓十五年朝鲁其後宣元年子来 朝成六年子來朝十八年郑子来朝襄元年郑子来 朝 二十八年子來朝定十五年子来朝子来朝 者凡七藍 杞自桓二年杞候來朝其後凡五莊二十七 年把伯來朝二十七年把子來朝文十二年把伯来 春秋心事 朝成四年杞伯來朝十八年杞伯来朝曹自桓九年朝三傳之左氏公羊無取殼梁虽然十二公 受小國與往朝侯固皆有罪然首朝禮罪始公 夫鲁周公之後守天子之東藩固当恪守周禮率先 侯 以朝天子可也隐公當東之後首嗣不聞講 月 王之禮而傲然自尊受人之朝遂使後世子孫例以 為常有天子则隐公作俑之罪盖甚公矣 恒 七年殼伯來朝侯吾離来朝三傳公毅無取左氏 春秋比事 当而未究經意盖春秋之法候不生名名惡之大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