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集成:明书一_四_傅维鳞商务 [丛书集成]

成集書叢 初 若主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
明書卷七十三 志十五 刑法志 史官日昔舜命皋陶日刑期於无刑皋陶亦日與殺不辜霜失不經乃君子儀度其心有警叟殺人而 必治帝三宥而不何也惟仁乃能執法惟執法乃可期无刑也故天以陽生萬物止之以秋里人以 仁育万民之以刑人之生也欲動情浴利害相攻不止则贼诚無偷焉是刑也者聖人承天之道知人 敬而民不爭宥之以博愛而民知德遵之以和睦而民知播之以禮樂而民服化然且象之以五虐 之尽所以防非欲長利已患制百姓於禮義之中而因以弼教至於无刑而聖人之心乃惬故先之以 為質而已即刑法之設其本原於好生而其用取於難犯吾民不犯於有司则生矣焉而入之求其 之刑使民知所警而勿之有犯非御世之大德法天之微權禮樂刑政四達而不学者乎之以仁心 所以措刑也於威人不
易曉若條繁多或一事而雨端可輕可重使食吏得因為奸所為禁残暴者反以城良善也聊等 平允白今務中典重刑须秋後無非時決傷天和已命中書省群定律法之日凡立法贵簡當使人 宜益心參究凡刑名條目逐日上親酌焉六年律成刑尚書劉惟具表言皇上登大寳而來保义 臣民擎弗总訓迪工復千言惟恐有犯慈愛仁厚之意溢於言表是大舜惟刑之恤之义也矜 假峻法以之是以臨御以來韶大臣更定新律至五六易弗倦兹特救臣等會衆律重修以協厥中 愚民陷於罪法司奏然弗帘多所寬貨是神禹見而泣之心也惟食墨吏承匯元乃不得已 舊自名例以至断狱十九篇中探用已颁舊律二百二十八條舊合改律三十六條因事制律三十一條 近代比例之繁奸吏可資以出入者咸革臣以洪武六年冬十有一月受韶明年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