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续纂条例_二 [大清律续纂条例]

流四家属 常所不原 犯罪存留观 老小疾收 给没物 犯罪自道 徒流徒地方
服合式 兵律 征守樂官军逃
常所不原 一直省地方偶值雨期應請情理刑者 除徙流等罪外其各案内連待翼及答杖 内情有可原者該督携一面酌量分别减免 省释一面劵 名例 大清律续纂条例_二 [大清律续纂条例]

流四家属 常所不原 犯罪存留观 老小疾收 给没物 犯罪自道 徒流徒地方
服合式 兵律 征守樂官军逃
常所不原 一直省地方偶值雨期應請情理刑者 除徙流等罪外其各案内連待翼及答杖 内情有可原者該督携一面酌量分别减免 省释一面劵 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