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明史)_六四 高宗钦定五洲同文书局 [二十四史明史]

二十四史(明史)_六四 高宗钦定五洲同文书局 [二十四史明史]

明史一百九十三 则傳第八十一 總裁官總理事務經延講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級跟廷王等奏 救修 費 翟 李 時 鼎臣 陳以勤 趙贞吉殿士儋 高 儀 費宏字子充山人甫冠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 授修撰弘治中左赞善直講东宫進左輸德武宗立朝完迎問日篇王求可复乎宏日不知当日革 之者何故完日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却之及中官持奏 至阁宏極言不当子韶卒予之於是宸濠興寧合而 宏數宏事無所得以御史余珊勒实不當留翰 林即指為宏罪中旨青陈状宏乞休命并案致仕遣 伺宏後抵臨清焚其舟睿装盏宏歸杜門客宸 濠復求奥通宏绝之怒會宏族人舆邑奸人李鎮 等 松宸濠除合镇贼宏镇等遂據险作率泉攻費氏 小宏不得所與松者支解之發宏先人嫁毁其家劫 掠遠近泉至二千人宏使於朝下巡無孫爆按狀十萬之兵而赴工不已直臣得罪未見原言官職乃 被喆律所当行者數經不罪無可辨者邃傅旨蕉 免干和召怨自非 开一端帝引裹答然不能用也大同 兵變张請之宏日讨而勝玉石俱焚不勝彼將據 城守損威重多矣莫若觀變而徐圖之事果旋定宏盒 八 和易好推毂後進其於大禮不能强亦未響附離 而是時席書張桂萼用事書弟检讨春故由他曹改 用及武宗實錄成宏出為愈事書由是憾宏恐萼由 郎署人翰林骤至詹事朝惡其人宏每示裁抑恐 亦大怨帝御平薹特賜御製七言一章命辑倡和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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