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志_卷三十 [福建通志]

福建通志_卷三十 [福建通志]

定四庫金書 福 史 部 建通志卷三十 群校官监察御史臣陳化龍 检臣德生覆 總校官检讨臣何思 中 腾绿监生臣吴郁 醉 郁 新 怒 果 開王知時 日 睛 者 再 任 郁 主 非任必曰 若 卷三 鼓醉之敢 史史以為 法造盗扬此仙 库言咱游 践公我令 欲若耶正 具再及身 郁来代奉 署猫去法 其造一吏 鐵更有 渡 铜 後 强 郁 以 润 家再 因時 宋 船 以 渡 海 下 假 遂 抵 段 治外 典 化 莆 京北人太平 鹏覺 軍會 视 典 運 形 勝 使劃 國五年 以 都 克 知典 检 游 化縣 为 洋 軍 治 建 不便 崇楼 知 於移 軍 治 警建都 之 前 以 於 鼓 角 治 之 東 都 以 勾 检 解 於 兵 馬 子 諾 城 公 之 事 维劳民而 字仲元惠 不 怨 人太平 創 始 國 者 初 段 以检 知堰 利 定四庫全書 而為 按 故 陂 典 仍 典 化 作 化 圳有 单 T 获 創 而 南 太平陂 注 溪 圳 流 循 溉 甚 山 行 田萬餘世 咸 用 址 石 馨石 折砌溪食 蛇遇流其 山 行二十 處 餘 里 及 作 入 砥 境 柱 始 駕 石 分 為 船 上 而 下 飛 圳 渡 尊 劉 汝舟 土庶祀 政 和 族 陂 非市 三 年 房 利 名 其 調 典 财 其 化 陂 不 为 軍 以 太 司法 平 破 民 有 知 王姓 軍欲籍其 者 资 街 汝 舟总纳 告 王 身 妻 生男簿 歸後所生子 記 具 名 濟 田宅授之 中 詹時升 人 物 群建事 政 和七 年 以 朝 為位终麗之下论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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