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志·卷二十八·卷三十·卷二十八—三十》属于地方志类数字资料。该志书所对应的地区为广西。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广西通志
- 类别
- 地方志
- 地区
- 广西
- 系列
- 广西通志·卷二十八·卷三十·卷二十八—三十
广西通志_卷二十八_卷三十 [广西通志]定四庫全書 廣西通志卷 二十八 椎税 晋武帝泰始未交州牧陶璜上言以合浦郡土地 确无有田晨百姓唯以探珠為业商買去来以 珠米而只時珠禁甚嚴处百姓私放好珠禁 去來人以困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今請上珠 西通志 三分輸二次者輸一廳者除自十月,二月非其擅加摧率一切停止九年轉運使奏江 淮嶺南茶法并請加税以瞻邦計 宋開寶四年禁嶺南商税盟翘如荆湖法五月龙 賀州銀場五年五月几嶺南道媚川都探珠先 是劉銀於海門鎮慕兵能探珠者二千人媚川 都凡探珠者必以索繁石被於體而没马深者至 五百尺溺死者甚衆及平嶺南之仍禁民探取 西通志 未復官取容州海渚亦産珠官置吏掌之六年天聖至治平間每下書委所在視冶之不者 或冶或主者所负課率以為常而有司有 請亦鞭之无所各故冶之興不常而岁課增 損像馬 熙寧元年天下實貨坑冶不發而岁課者 之七年廣西經司言邕州填乃筒鑫金請置金 場後五年凡得金為二十五萬元豐四年以兰州所產金薄龙 廣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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