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国朝名臣奏议·第三十三卷》,资料类别为档案史料。当前文件为《国朝名臣奏议》的第三十三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国朝名臣奏议
- 类别
- 档案史料
- 卷次
- 第三十三卷
国朝名臣奏议_三十三 [国朝名臣奏议]國朝名民奏谦我銀两條應今冬隨湾放給之秋現在尚未微存無動.船靖借銀一百五十向分限和遂苦情主查此项 惜光借辦公宽裕一特必持塘於後日城如 聖殊非切寶胡之道當令該丁远回水次亚屐管 道督卑迟远光開不得胎将原呈驳回亦在景伏浙 江莲道比之江南本遠雨该渚各帘上年又违所有延 逆一切修船身置辦距具無不倍加工费前兼暑浙江 書麟内所開各丁愿领應用费清单每船不敷銀自 一百二十余向至一百九十餘內係属寶在情形现在江安邮 銀六十餘两以为剩運之资又各丁愿倾本色行 俏口月永石亦请今州縣照依市變赏折給各丁即可减另 粮稍沾餘潤以工二條江两苟情形相同拟可一律 理但查浙行月米石應支本色者其致蛟多往江安却 惟共折尚不能大有濟益查各丁因谈前精又庫项长多 粮半马加秋经燕晋臣书麟等将各丁借行月食 款 永愿嫩银三萬九千四百四十九两零棠同造船公惜等 奏情拦本年冬運为始分作十年加還接准部复令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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