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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朝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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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朝通典·卷八·卷十·卷八—十
皇朝通典_卷八_卷十 [皇朝通典]定四庫全書 史部 编修臣李傳熊覆勘 總校官修臣程嘉税取民之制然無存我 朝廓清海宇首草苛除無之微求困民之重 赋 即市津梁亦皆隨宜酌取務从节簡以厚民 生而且定牙行之契尾之封山而貨实不 言定而盈餘有制誠百代之經常萬年之乐利 也兹通典謹列一而以雜税附馬 關榨 直天津税七万四千五百六十雨有奇山海定四月白 卷 二百九十四雨凡朝鲜國贡使往還興内地容商 互相質易不拘何貨物内地商人每兩征三分 朝鮮人免税 麥雜 税 工税四千五百七十五雨有奇 山西武元城税千二百三十一雨有奇 江蘇海税七萬七千五百有九雨有奇凡商贩 内地貨出洋與贩外洋貨進口者納税又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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