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大政纪_卷十四_雷礼 [皇明大政纪]

皇明大政纪_卷十四_雷礼 [皇明大政纪]

皇明大政紀卷之十四 臣豐城雷 餘姚朱 锦薄按皆 乙酉成化元年正月巴酉朔 金開師孔謹訂 释 成逸陳纸 循 江渊俞士悦等及王文子宗彝于子冕 放回原 籍 仍給還家產 冕自龍門所即上 上 疏 父谦之冤上之汇復谦故 秩遣行人馬璇往祭其墓仍復冕府軍前衛副千户冕 後奏換文累官至應天府尹足斯廉 往然後如例補五日益小吏之俸常人之情必衣食 興今有司俱無无全俸類多折衣食不足未 免苟 民宜勃賜在内七品以下文職官員全体在 福建汀州府奏前推官王得仁死贼請立洞记下醴部 行 之 初福建郁茂七作得仁力般卒於行陣禮部奏 1 宜做廣東楊信民故事假有司立问致祭 月彗星見 祭先晨之神遂耕藉 田在山川壇之南 上是日率百官爬先晨释祭服各 敬承道德允合舊童而禮部尚書姚變等乃千 工 者 自失其守業彼者局 知*人巧:君其福也當修德善其壽也當 當 之向順也当相之保和小民康 天 会 以记得福丹藥致壽假符瑞以永天命 於者 山川河嶽昭布森列可厚證以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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