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罍子·第十三卷·陈绦撰》属于古籍综合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十三卷。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金罍子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金罍子·第十三卷·陈绦撰
- 卷次
- 第十三卷
金罍子_十三_陈绦撰 [金罍子]中篇卷之二十 明上虞陳終用揚甫著 會稽陶望龄周望有阅 同邑車任達之甫校 男陳昱 取信 公 唐皇甫無逸父隋并州總管府司马仁壽末漠王 父 於开州起兵反抗節不征為所殺無逸時 在長安開反即同居袭之禮人問其故流而對 日大人平生狗節義既属礼常必無苟录而之守節而不能以其身之非孝也受君之命耐 亲之非忠也且一夫作期起創卒而國之大臣 家之宗子介王蔽庭老母拾而何之人固 不可以其小者信大者原仰千能以不羲齊 國而孟子以為是含食豆之義以其避兄離 母亡飘戚君臣上下也彼無逸之於大者加此自 失必讀之數十遍仍令官属三披省使者就 路追而更每遣一使連日不得上道曲已在从母听開時矣又何惜焉 一一 唐書干君操父隋大业-鄉人李君则就因被 殺君操時年六母到氏告縣收捕君柔 父 有幸 自首而君操密袖白双刺殺之腹取其心肝咀 家二命追数年弗蕉觀初君即給出谐州府 不 食立盏請刺史且自陳告州司法處死列上其 状太宗特韶原死周智壽者处永微初被族人安 吉所害智书及弟智爽从候安吉於途擎役之兄 弟相帥歸罪从縣官司經數年不能决卿人或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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