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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晋书纂
- 类别
- 历史地理
- 系列
- 晋书纂·第五卷·苏文韩撰
- 卷次
- 第五卷
晋书纂_五_苏文韩撰 [晋书纂]曾書箕卷第九 志三 唐太宗文皇帝御撰 明廣陵 、律歷志 之昆之取竹之谷生其原均者两間 宫皆可以生之以定律吕则律之始造以竹為管取 其自然虚也又云黄帝作律以玉為管長尺六孔 亚卷无 人律胜志其聲者試不得依父学以為聲微妙 非莫知是莫以律吹能知命十二律其二中 失一乃為能傳嵩学爾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 不 中其六不 知 何律宣遂能自此律家莫能為 魏武時河南杜精藏音爲稚乐即中冷五 柴玉鐘其聲均清多不如法數毁改作玉甚 之清任意更相白于魏武王魏武王取玉 所歸鐘雜错更試然後知為精干是罪玉 泰始十年中書监苟最中書令张華出御府鋼竹律 二十五具部大樂郎秀等校試其二具與杜及相寫宫此經傳記籍可得而知者也如和對静笛之 長短無所象刚幸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 相應吹其聲均多不背合又群先師傅笛别其清 潘 直以長短工人 裁制舊不依律是為作笛無法 而 和 笛造律又令瑟歌从之马正非所以稽 先 哲于後者也條煤律問和意狀如左及依 典制用十二律造笛象十二牧聲均和器用便利 請肆彈擎必合律吕况平宴萬圆奏之堂者哉 平經禮于制马若可施用請更部笛工選竹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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