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经本义_卷十二_卷十三_ [礼经本义]

礼经本义_卷十二_卷十三_ [礼经本义]

定四庫全書 經 部 禮經本美卷 群校官监察御史臣陳化龍 給事中臣温常殿覆勘 總校官原任中儿臣王燕 校對官中書臣李 腾监生臣王用 之 適室正 寝 蕊 室 覆 大 卷十 敏 二 被 也 始 敏 死 小 掘 敏 制 之 大殿 陳所 道 故 不 室 取 用 而 其 用 正 之 必 一 用 食 以 取 P 也 死 必 於 也 右 始 死 阶 記 士處適寝寝東首於北 下 F 通 寝 寝 生 於 東 平 子 首 诗 句 主 生 在 疯 氯 也 寝疾则 始 墉 也 也 正 必 居正寝 於 寝 天 业 欲 子 其 下 者 义 正 寝 正 猫 寝 言 猫 之 子 路 之 调 路 有疾疾者齊養者皆齊徹琴 大 夫 上 滴 瑟 可 疾 者 死 書 人 谓 養 人 子 疾 當 淤 疾 父 者皆齊 母 病 之 死 際 亦 必 必 正具 正 情期 乃 已 行 至 五 必 不 祀 望 可 求 社 港十 生 也山 但 益 者 孝 使 之 子 不 情 死 故 也 乃卒 王 人 帝 兄 弟 哭 平 有 委 終 山 若 者 往 哀 而 不 义 返 甚 而 氯 强 竭 而 聲 息 关 则 直 設 第 當 社 下饶 上算 秋 诺 合就簧 状明 北 於 塘 堂 下 然 饭 含 南 则 也 猫 陳 通 山 沐 曰 也 楼 大 為 記言 失於 也南 病 陳箱 一 有 曾 地 子 易 省 比 章 反 設 席 未 第 安 蒸而 康 及 成 病 於 平 堂 只 間 有 三 状 至 状 是不 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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