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四卷一百二十五·卷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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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历代名臣奏议
类别
档案史料
系列
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四卷一百二十五·卷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

历代名臣奏议_卷一百二十四卷一百二十五 [历代名臣奏议]定四庫全書 歷代名臣奏卷一百二十四 明 楊士奇等撰 宋哲宗元祐三年八月翰林学士蘇上奏日臣近准 韩教坊所到秋燕致語等文字臣謹按春秋左氏傳曰 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齊辛於陽於绛未葬晋平公飲 酒樂膳宰屠超入酌以飲工日汝為君耳将司聪也辰 钦定四車全書以為天子暮不妨燕樂臣非之若春可以燕樂 春秋何为晋平公周景王乎魏王之親與卿佐遠比 荀盈近比富弼之母輕重亦有間关魏王之葬既以陰陽 拘总别選年月则當准禮以侯五月為葬期自今年十 月以前皆为未葬之月不当燕樂不可以權宜郊便 同已葬也臣以陛下属於仁孝必秋燕不待臣言但 至今未奉青绿上件教坊致語等文字今合於前一 火定四事全 月進呈臣既未敢撰亦不敢稽延伏乞详酌如以为当 代名臣奏义王之政亦有適時从宜者矣然不立居丧嫁娶之法者 所害大也近世始立女居父母及夫而乏不能自 存百日外嫁娶之法既已害禮傷教矣然或可 2 以从而冒行者以女弱不能自立恐有流落不虞之 患也今又使男子為之此何義也哉男年至於可娶 無兼侍亦足以養父母矣今使之丧而婚會是直使 民以色禮耳不過甚矣哉春秋禮經記禮之變必 日自其人始使秉直筆者書曰男子居父母丧得娶妻 歷代名臣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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