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通考_九十一_阎镇珩撰 [六典通考]

六典通考_九十一_阎镇珩撰 [六典通考]

六典通考卷一百八十 湖西阁珩辑 刑典考 感代刑典 明初太組定分一百四十五條律二百八十五條訓群名 日律今直解洪武六年定大明律其篇目一堆於唐日禁 日藏制日石婚日鹿庫日擅興日贼盗日讼日偶日 律日插亡日断日名例探舊律二百八十八條律百二 俏道百二十三條合六百六條三十卷二十二年命翰林院 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名例律冠篇首卷凡三十條四百 六典重兰矣百八上皆杖一百每五百里為一等加减死刑二较朝五刑之外有 總徒四年 年 一 有口外民其重者日充里 者 軍 者 明 制.者常款犯干鄉 例 利 可乾没口存然身有永遠二死外有还以處大逆不道凡再犯?充 俊 律 發 解索禾 流者於原配虑所依工户雷住法三流亚决杖一百拘役 也再犯徒於原役所依所犯杖數年限决花應役无得过 四年次國七日苔杖訓杖柳扭柬苔大頭径二分七童小 頭瀛一分杖大頭經三分二小頭减如苔之數苔杖皆用 荆背臀受贰杖大頭径四分五整小頭减如杖之數用世重也十八年采朝官民避犯條大其目十餘條納 日日安保過付日当田日民人經該不解物日派抛 荒田土日倚法為妍日空引偷軍日刺在逃日官吏長元年中更定整齊至三十年始颁行其有律不戴而具於 合宿法司得援為證於上而後行馬凡達合者罪苔特旨 臨時决跟不著篇律命者不在此例有司引此律致罪有 者以故人罪无正條则引律比附定凝罪名蓬部美 定疾若断决致罪有出人者以故失罪應加者必贼 二十九贯北十+一 里以次增重終不得至死而减至流者自死而之生無斯紋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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