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一百_四十七_托津等奉敕纂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
先将七十二字之印逐卷輪完後將七十號之 印信手探出印於各字之下每一巡将此 印别收不用以防重但用筆係作算各 省號房羅不同均仿此 又题准受卷官青 任全在稽察掠换夜間尤宜慎防。又定 砾卷卷面印官役姓名以稽考.又题准各 省红顺天直款生員具字监生皿字宣 字甘翥聿字號 謹浆 鎖旦字學奉天府學爽字號西夏丁 裁 生五 阜 四 氏 i 學 福 耳 字 山 西號
彌封一所砾量卷面字號皆此印寶最多 切宜重加防號簿封送监臨人役最取互 該所官親自印號勿經人役之手卷到各官分 經及生員生信手用印不許間人看 墨卷號必与砾卷號相對頭场卷必与二三場 相對卷必與簿號相對监生生具必须分别 毋得相润至於各役封時必專心褪無 使去以致割换見有折角針眼等登時究 治封盈一箱本所官親送堂上仍豹腾錄所官 眼同交收不許雨所人役近身私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