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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一百卷·四十一·托津等奉敕纂
- 卷次
- 第一百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一百_四十一_托津等奉敕纂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會典事例题准程文用譜生原墨稍加裁定°.十六年 谁場中作判務宜随题断引律明確不專以 麗写工O十七年蔑准二三場原以士子 經濟凡坊間有時務表策名色概行嚴禁.康 熙九年准嗣後每年鄉會試卷禮部選其文 字中程者刊刻成峡行天下一應坊間私刻 行禁止等因奉 青禁止温刻让交熄稿虽有定例作何禁著再具 奏饮此遵 青定直各省温刻遥文稿者禮部及科道督無御覺發直省學宫O三十二年覆准刊刻開墨 照原茗考官不照原卷發刻者交部處.三十三年准會試墨卷照各省墨例刊刻 四書交三篇進呈 御發直省學宫.四十三年题准鄉會試卷遵 部停止刊刻.雍正元年准嗣後每科鄉会 墨登礼部會同翰林院秉公濕鐵恭呈 欢定直交顺天府江南交汇邀发給情刻 交之人刊刻流布其坊間私選一概禁止.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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