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百_九十六_崑冈等修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五十 刑部 吏律公式 事感泰不奏 文言稽程一 出使不复 命 事應奏不奏。
妄作准及窥伺壮公務究乘時膜 言語律科罪有所规避者从重 罪詩见 正 條 一州縣官将小民疾苦之情不行群報上 司使民无可控者革職永不用若已經群 報而上司不接准題達者将上司革職至於眼 清被笑之民以及竭免量州縣官有侵蚀肥 己等致民不露實惠者照食官例革職問
年定乾 隆互年 因交邮 另 立 記問一面咨明督稽提調等官仍具文通 報除例應加完結者提調官隨時發落報 明学臣督藩桌銷案外其加青以上罪名俱 照例凝報明学臣详解潘息轉由督分 别批结咨題如提調等官奉到学臣批機不行.一都察院步軍统领衙門遇有各省呈控之 年 俱不准斥先向原告详訊其實像冤抑難 